康熙元年(1662)祭文-清圣祖
来源:清丁瀚《中部县志·艺文》
创作时间:
帝王继天立极,功德并隆,治统道统,昭垂奕世(1)。朕受天眷命(2),绍缵不基(3),庶政方亲(4),前微是景(5),明大典,亟宜肇修。敬遣专官,代将牲帛,爱昭启荐之忱(6),聿备钦崇之礼[7]。伏维恪歆(8)尚其鉴享!
(清丁瀚《中部县志·艺文》)
注释
[1]昭垂:昭示,垂示。奕世:累世,代代。《国语·周语上》:“奕世载德,不泰前人。
[2]眷命:重爱并赋子重任。《书·大禹谟》:“皇天眷命,奄有四海,为天下君。
[3]绍缵:继承。 不基:巨大的基业。唐张绍《冲佑观》诗:“赫赫烈祖,再造丕基。
[4]庶政:各种政务。《新唐书·高宗纪》:“太宗每视朝,皇太子常侍,观决庶政。
[5]前徽:前人美好的德行。景:同“彩”,此处引申为跟随。
[6]爱:助词,用在句首或句中,无义。荐:进献,祭献
[7]聿:助词,用于句首或句中。无义。钦崇:崇敬
[8]恪:恭敬,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