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务必仔细阅读本《用户协议》(以下简称《协议》)中规定的所有权利和限制。除非您接受本《协议》条款,否则您无权注册、登录或使用本协议所涉及的相关服务。您注册、登录、使用或以其他任何方式使用本《协议》所涉及的相关服务的行为将视为对本《协议》的接受,表示您同意接受本《协议》各项条款的约束。如果您不同意本《协议》中的条款,请不要注册、登录或使用本《协议》相关服务。本《协议》是用户与黄陵县大数据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黄陵县大数据公司”)之间的法律协议,对双方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总则
1.1 黄帝陵文化网站(以下简称“网站“)页面的所有权和运营权归黄陵县大数据公司所有。
1.2 本协议所称“用户”,包括注册用户及未注册但使用《协议》所涉及的相关服务的用户。
1.3 本《协议》可由黄陵县大数据公司随时更新,用户应当及时关注并同意,本站不承担通知义务。本站的通知、公告、声明或其他类似内容是本《协议》的一部分。
1.4 本协议项下我们对用户所有的通知均可通过网页公告、站内信、弹窗信息、电子邮件、手机短信或常规的信件传送等任一方式进行,该等通知于发送之日视为已送达用户。
2、服务内容
2.1 服务内容由本站根据实际情况提供。
2.2 本站仅提供相关的网络服务,除此之外与相关网络服务有关的设备(如个人电脑、手机及其他与接入互联网或移动网有关的装置)及所需的费用(如为接入互联网而支付的电话费及上网费、为使用移动网而支付的手机费)均应由用户自行承担。
3、用户帐号
3.1 经本站注册系统完成注册程序并通过身份认证的用户即成为正式用户,可以获得本站规定的用户所应享有的一切权限;未经认证的用户仅享有本站规定的部分权限。本站有权对会员的权限设计进行变更。
3.2 用户注册账号时,应根据页面向平台提供完整、真实、准确的必要注册信息。用户提交的注册信息中不得出现违法、侵权和不良信息,否则黄陵县大数据公司有权无需通知用户直接采取删除或重置账号信息、限期修改、收回已认证的昵称、限制账号功能等措施。
3.3 用户只能按照注册要求进行注册。用户有义务保证密码和账号的安全,用户利用该密码和账号所进行的一切活动引起的任何损失或损害,由用户自行承担全部责任,本站不承担任何责任。如用户发现账号遭到未授权的使用或发生其他任何安全问题,应立即修改账号密码并妥善保管,如有必要,请通知本站。因黑客行为或用户的保管疏忽而导致账号非法使用的,本站不承担任何责任。
3.4 基于以下情况,黄陵县大数据公司有权中止或永久终止用户对账号的使用或收回用户的账号,中断或终止向用户继续提供产品及服务,且无需承担任何责任,由此给用户带来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账号资料及相关数据清空等)由用户自行承担:
(1)用户主动申请;
(2)用户违反法律法规或本协议的;
(3)根据必须遵守的法律法规、监管政策要求的;
(4)用户的使用对平台及他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或可能造成)侵害的;
4、使用规则
4.1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包括但不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4]1 号)》、《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著作权行政保护办法》和《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等有关计算机互联网规定和知识产权的法律、法规和实施办法。
4.2 用户对其发表、上传或传送的所有信息负全部责任,所有用户不得在本站任何页面发布、转载、传送含有下列内容之一的信息,否则本站有权在不通知用户的前提下自行处理:
(1)违反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危害国家安全,泄漏国家机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3)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P4.2.6
(7)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8)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9)煽动非法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的;
(10)以非法民间组织名义活动的;
(11)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4.3 用户承诺对其发表或者上传于本站的所有信息(即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规定的作品,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乐、电影、表演和录音录像制品以及电脑程序等)均享有完整的知识产权,或者已经得到相关权利人的合法授权;如用户违反本条规定而造成本站被第三方索赔的,用户应全额补偿本站由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各种赔偿费、诉讼代理费以及为此支出的其它合理费用);
4.4 当第三方认为用户发表或者上传于本站的信息侵犯其权利,并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或者相关法律规定向本站发送权利通知书时,用户同意本站可以自行判断决定删除涉嫌侵权信息,除非用户提交书面证据材料排除侵权的可能性,否则,本站将不会自动恢复上述删除的信息;
(1)不得为了任何非法目的而使用本网络服务系统;
(2)遵守所有与网络服务有关的网络协议、规定和程序;
(3)不得利用本站进行任何可能对互联网的正常运转造成不利影响的行为;
(4)不得利用本站进行任何不利于本站的行为。
4.5 如用户在使用网络服务时违反上述任何规定,本站有权要求用户改正或直接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删除用户张贴的内容、暂停或终止用户使用网络服务的权利)以减轻用户不当行为而造成的影响。
5、隐私保护
5.1 本站不对外公开或向第三方提供用户的注册资料及用户在使用网络服务时存储在本站的非公开内容,但下列情况除外:
(1)事先获得用户的明确授权;
(2)根据有关的法律法规要求;
3)按照相关政府主管部门的要求;
(4)为维护社会公众的利益。
5.2 在不透露用户隐私资料的前提下,本站有权对整个用户数据库进行分析利用。
6、未成年人保护
6.1 未成年人,应在监护人监护、指导下阅读本协议,并且使用本站产品及服务时需获得监护人的同意。
6.2 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应履行监护职责,指导并监督未成年人上网安全问题,防范于未然。本站不鼓励未成年人在使用本站产品及服务时进行消费,如未成年人有消费需求的,应由监护人操作或在监护人明示同意下操作。
6.3 本站提醒未成年人在使用本站产品与服务时,要善于网上学习,认清网络世界与现实世界的区别,避免沉迷于网络,影响日常的学习生活。
7、广告、第三方链接
7.1 用户知悉并同意,本站在提供产品及服务的过程中,在符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保留以各种方式投放商业性广告(包括广告链接)或其他任何类型的商业信息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在本站的任何位置上投放广告以及在用户上传、传播的内容中投放广告)。用户进一步同意,为更好地向用户提供服务,用户在使用本站的产品及服务过程中会(可能)收到本站通过弹窗形式(如首页开屏弹窗等)向用户推送的相关信息或广告推送服务,上述推送服务的产品功能由黄陵县大数据公司或其关联公司提供,实际推送服务呈现的位置、频率等依据不同的产品/服务略有不同。但请用户放心,本站将遵守《互联网弹窗信息推送服务管理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科学合理地规划弹窗信息推送的内容、方式以及弹窗频率,避免对用户造成过度打扰。
7.2 在符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本站有权自主决定在本站的产品与服务中的广告投放的形式、时长、位置、内容而不受任何干预。
7.3 用户知悉并同意,本站的信息并非全部由黄陵县大数据公司发布,对于第三方发布的内容及广告主投放的广告,黄陵县大数据公司会尽合理的审查义务,用户亦应该审慎判断其真实性、可靠性。除法律明确规定由广告发布者承担的责任外,黄陵县大数据公司不承担任何额外责任,但根据需要会依法提供必要的协助。
8、责任声明
8.1 黄陵县大数据公司不担保网络服务一定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网络服务不会中断,对网络服务的及时性、安全性、准确性也都不作担保。
8.2 黄陵县大数据公司不保证为向用户提供便利而设置的外部链接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同时,对于外部链接指向的不由黄陵县大数据公司实际控制的任何网页上的内容,黄陵县大数据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8.3 对于因电信系统或互联网网络故障、计算机故障或病毒、信息损坏或丢失、计算机系统问题或其它任何不可抗力原因而产生的损失,黄陵县大数据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但将尽力减少因此而给用户造成的损失和影响。
9、法律及争议解决
9.1 本《协议》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9.2 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将有关争议提交至延安市仲裁委员会,并按照其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10、其他条款
10.1 如果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无论因何种原因完全或部分无效或不具有执行力,或违反任何适用的法律,则该条款被视为删除,但本《协议》的其余条款仍应有效,并具有约束力。
10.2 黄陵县大数据公司法律允许的最大范围对本协议拥有解释权与修改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