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帝陵的发展- 黄帝陵管理机构变迁

来源:黄帝陵典礼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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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黄帝陵管理机构的起源

(1)西汉起,桥山黄帝陵被确立为祭祀圣地,历代帝王亲祭或遣官致祭。

(2)唐代宗大历五年(770年)首置黄帝庙,列为国家祀典。 

(3)明代洪武三年(1370年)设五品护陵官,由县令兼任,形成制度。

2.‌近代机构演变

(1)民国28年(1939)成立首个专管机构“陵园管理处”。

民国28年(1939)成立黄帝陵园管理处,地址在黄帝庙西保生宫,有民房三间、石窑三孔,石窑上有楼房五间,窑东侧有偏房三间,大门对面有戏楼一座。陵园管理处设正副主任各1人(均义务兼职),管理员1人,园役2人(薪水由县政府行政费内支付)。主任由县长兼任,副主任由县长选聘地方绅士兼任,管理员及园役均设专人。

(2)民国三十一年(1942)改桥陵为黄帝陵,改中部县为黄陵县

民国三十一年(1942)冬,改桥陵为黄帝陵,改中部县为黄陵县(1944年4月经陕西省政府临时会议通过该提案,1944年7月经行政院批准,正式改中部县为黄陵县),编纂《黄帝陵志》(1944年完成刊行)。

   (3)民国三十二年(1943),成立黄帝陵修建委员会

民国三十二年(1943),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政治部部长张治中、陕西省政府主席熊斌,为整修黄帝陵庙,成立黄帝陵修建委员会。

3.现代机构演变

(1)1949年冬设立黄帝陵庙管理所。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1949年冬设立黄帝陵庙管理所,职能负责全县文物保护管理工作,办公地址设在黄帝庙内,所长由县长兼任,副所长由文教局长兼任。初成立时设专职管理员干部1人,1952年增至2人,1965年增加至9人。

(2)1955年,增设黄陵保管所。简称陵管所,职能负责黄帝陵景区的保护与建设,地址在轩辕庙院内。

1955年,成立黄陵保管所。1959年陕西省人民委员会拨款15.5万元,委托黄陵县人民委员会负责重修,修建宫式大殿七间,厅房七间,碑室五间。工程于是年8月开始,1960年3月峻工,1961年4月,国务院公布第一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中,黄帝陵列为其中之一。1963年黄陵保管所更名为文物管理委员会。此后,文物管理范围不断扩大,但工作重心未变,仍以管护黄帝陵为重点。“文化大革命”期间,陵管所有名无实。1976年“文化大革命”结束后,遂成立文物管理委员会。

(3)1978年黄帝陵庙管理所文物管理委员会合并成立黄陵文物管理所。

1978年以后,随着国内旅游事业的发展,港、澳、台和海外侨胞回国谒陵拜祖的人日益增多,黄帝陵庙管理所更名为黄陵文物管理所,管理人员增加到30余人。成立派出所,修筑瞭望台,配备专人日夜值班,以加强黄帝陵庙文物保护工作。

    (4)1988年4月20日,黄陵县中华民族子孙祭祖谒陵接待委员会成立。

    1988年4月20日,成立黄陵县中华民族子孙祭祖谒陵接待委员会,由县委书记任主任,4名正副县长、经济顾问和主管宣传工作的副书记任副主任、十三个有关职能部门的主要领导为成员的民间团体祭陵办公室。

(5)1991年9月陕西省政府决定,成立省整修黄帝陵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计委。
    1991年11月,陕西省政府成立省重修黄帝陵工作领导小组,郑斯林副省长任组长,省政府副秘书长孙武学、省计委副主任赵保华、省委宣传部副部长邰尚贤任副组长。成员有:省侨办、省委统战部、省政协延安地区联络组、省文物局、省建设厅、省财政厅、省交通厅、省计委副厅、省台办、黄陵县县长等有关职能单位领导。办公室设在省计委,赵保华兼任主任。

(6)1992年8月黄帝陵基金会成立。

1992年8月,中国人民银行、人行陕西省分行批复:同意成立黄帝陵基金会,基金会行政上挂靠陕西省计划委员会和陕西省文物事业管理局,业务上接受中国人民银行和民政部门的监督。同年9月,陕西省政府第32次专项会议、即整修黄帝陵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决定,在省整修黄帝陵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增设宣传集资处作为黄帝陵基金会办公室,负责处理基金会日常事务。

(7)1996年,成立了陕西省清明公祭轩辕黄帝陵典礼筹备工作委员会及其办公室

1996年3月27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公祭黄帝陵有关问题复电》(中办发电〔1996〕8号),要求“陕西省委、省政府要将清明公祭黄帝活动组织好,使公祭黄帝活动产生更积极的影响”。

同年,陕西省设立了陕西省清明公祭轩辕黄帝陵典礼筹备工作委员会及其办公室,着力推进清明公祭轩辕黄帝的策划组织工作。到2008年该委员会更名为陕西省公祭黄帝陵工作委员,下设办公室(简称陕西省祭陵办)

    (8)1999年6月陕西省黄帝陵管理委员会成立下设黄帝陵管理局机构。

1999年6月,陕西省政府(陕政办机字[1999]18号)研究同意,成立陕西省黄帝陵管理委员会,赵德全副省长任主任,省文物局局长张廷皓任副主任。成员有:省计委、省财政厅、省公安厅、省建设厅、省林业厅、省文物局、省旅游局、黄帝陵基金会、延安市、黄陵县县长等有关职能部门领导。省黄帝陵管理委员会下设黄帝陵管理局。

省黄帝陵管理委员会下设的黄帝陵管理局,事业编制,自收自支,由黄陵县人民政府管理。黄帝陵管理局局长由黄陵县县长兼任,省人民政府任命;副局长在征得省黄帝陵管理委员会同意后,按干部管理权限任命。
    省黄帝陵管理委员会全面负责黄帝陵的保护、整修、筹资和管理工作。对黄帝陵文物保护和景区建设的总体规划、财务计划、门票价格、人员编制以及建设项目等进行宏观管理和监督,对重大建设项目进行直接管理。管委会办公室承办管委会的日常事务。
    黄陵县人民政府负责黄帝陵的文物保护、护林防火、景区治安和环境建设,承担黄帝陵景区管理的行政责任,并为景区建设创造良好的条件。
    黄帝陵管理局具体负责并实施对黄帝陵景区的保护、整修、建设及日常管理工作。门票收入原则上用于黄帝陵的维修和管理。省黄帝陵管理委员会对黄帝陵管理局的财务进行监督、审计。

黄帝陵基金会作为社会团体,仍按原中央有关部门批准的文件精神,继续挂靠省计委和省文物局。

(9)2000年2月成立省黄帝陵管理委员会办公室2001年4月,黄帝陵管理局挂牌成立

2000年2月,陕西省政府(陕政办发[2000]19号)《关于黄帝陵管理体制有关问题的通知》,成立省黄帝陵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为省黄帝陵管理委员会的常设机构,管委会办公室与黄帝陵基金会办公室合署办公,一套机构,两块牌子。办公室承办管委会的日常事务。省黄帝陵管委会全面负责黄帝陵的保护、整修、筹资和管理,对重大建设项目进行直接管理。

2001年4月,黄帝陵管理局成立,职能负责开展黄帝文化研究,收藏展览文物,弘扬民族文化,促进旅游产业的发展。负责黄帝陵景区的保护、整修、建设和管理。
   102004年7月撤销黄帝陵管理委员会及其办公室职责交由黄帝陵管理局及有关各级政府管理部门负责同时,在省政府办公厅设立省祭陵办

2004年7月,陕西省政府办公厅(陕政办发[2004]65号)《关于调整黄帝陵管理体制通知》,撤销黄帝陵管理委员会及其办公室,“保留黄帝陵基金会办公室,黄帝陵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编制、领导职数及工作人员留黄帝陵基金会办公室,仍按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对待。”“黄帝陵基金会继续挂靠省计委和省文物局”。2005年12月,黄帝陵基金会办公室归口省发改委管理。

原黄帝陵管理委员会及其办公室承担的职责交由黄帝陵管理局及有关各级政府管理部门负责;黄帝陵管理局为延安市政府管理的县级事业单位,全面负责黄帝陵保护、整修和管理的各项工作。延安市政府将黄帝陵的管理交由黄陵县政府代管。同时,在省政府办公厅设立省祭陵办,负责组织开展每年一度的清明公祭活动。

(11)2006年6月,黄陵县轩辕黄帝文化研究会秘书处成立。

黄陵县轩辕黄帝文化研究会秘书处成立于2006年6月,主要职责:研究黄帝文化,弘扬民族精神。轩辕黄帝、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相关的文化以及黄陵地区历史、思想与文化的学术研究;海外相关学术文化交流。

(122017年10月,设立中共陕西省委黄帝陵文化园区工作委员会,为省委派出机构;设立陕西省黄帝陵文化园区管理委员会,为省政府派出机构。与陕西省公祭黄帝陵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合署办公,一套机构、三块牌子。

2017年10月14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省公祭黄帝陵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省黄帝陵保护工作办公室)职责调整的通知》(陕办字〔2017〕92号),设立中共陕西省委黄帝陵文化园区工作委员会,为省委派出机构;设立陕西省黄帝陵文化园区管理委员会,为省政府派出机构。与陕西省公祭黄帝陵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合署办公,一套机构、三块牌子,核定行政编制11名。内设机构共一办两处四部,分别为综合办公室、规划建设处、管理保护处、公祭统筹部、计划财务部、发展合作部、宣传策划部。

延安市黄帝陵管理局,黄陵县中华民族子孙祭祖竭陵接待委员会办公室、黄帝文化园区建设协调办公室、黄陵风景名胜区管理处、轩辕黄帝文化研究会秘书处分别由延安市、黄陵县机构编制部门撤销,其职责全部划入园区党工委、管委会(省祭陵办)。

   (132023年10月,黄帝陵保护管理服务中心、黄帝陵典礼服务中心(黄帝文化研究院)成立。

黄帝陵保护管理服务中心主要负责黄帝陵景区文物的保护、管理、维护和修缮等工作。黄帝陵典礼服务中心主要负责黄帝陵祭祀典礼等活动的策划、组织、实施和服务等,同时开展相关的文化交流和推广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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